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98(27-8):由于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等5座污水处理厂长期“晒太阳”,43万吨/日处理能力长期闲置,导致全市每天超过27万吨污水直排环境,其中沈阳化工园区每天3万工业废水严重超标排放。
问题编号312(28-8):沈阳市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至今未开工,每天110多万吨城市污水长期超标排放,占到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约60%。
二、整改目标
尽快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
三、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北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作的进程,并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加快推进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以2019年10月底为时间节点,制定倒排工期计划,确保按期建成投入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北五和虎庄河污水处理站,规模各为1.00万m/d,采用A²/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项目工程投资约1.49亿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开工, 2019年6月末建成通水试运行,2019年11月份完成环保验收,现已正式运行;1.3公里的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已完工。主城区北部(道岔子中长铁路以北、虎庄河以南,大辽河以东、庄林路以西)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收集和处理。
在建设期内,安装了两座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和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17-2206015、2923117
邮寄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