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按照我市上报的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经省住建厅会同省扶贫办研究,确定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431户。现将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4月底前全部开工,6月15日前全部竣工,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对于任务之外新发现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县(市)、区住建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上述工作时限兜底解决,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动态清零,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级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确定,但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1万元,D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3万元。各县(市)、区要在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预拨补助资金和扶贫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责任。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组织乡、镇危房改造负责部门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网上录入工作,对于住房鉴定(评定)安全和往年完成危房改造等满足录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信息要于5月30日前录入完毕,对于2020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保障信息要于6月30日前完成录入。同时,如存在系统中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也要进行信息补录,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信息全覆盖。
四、各县(市)、区住建和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周报制度,按照《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和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数据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每周2之前将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市住建厅村镇建设科和市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韩沅恒 2618701
营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梓鉴 2888686
附件: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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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合计 |
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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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盖州市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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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石桥市 |
103 |
单位:户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营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