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民政系统2018年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社函〔2018〕140号)要求,营口市民政局特制定了《营口市民政系统2018年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营口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印发
营口市民政系统2018年脱贫攻坚
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民政系统2018年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社函〔2018〕140号)要求,鼓励引导营口地区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开展和参与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进一步通过志愿服务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助力,现就2018年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请按照《营口市民政系统2018年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挖掘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通过“多角度、多途径”宣传展示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作为与作用。
(一)精心组织,及时报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至少遴选一位代表人物、一个典型组织、一个优秀项目、一套先进经验、一套有效做法。于9月1日前将好的思路、典型、项目、经验、做法形成材料,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二)把握契机,加强宣传。牢牢把握“扶贫日”(10月17日)的契机,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媒体,用一个月时间对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同时,要精心谋划部署,持续做好日常宣传展示工作。
(三)学习交流,引领倡导。通过集中宣传推介与日常宣传推介相互结合,学习交流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支持更多的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营口地区脱贫攻坚战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重点任务
脱贫攻坚,是党和中央制定的大政方针,是一项极其重要的长期任务,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创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通过多种渠道深入挖掘,遴选一批百姓认可的真做实干的典型、项目、经验、做法,确保“竖得起 站得住”。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推介应持续开展、常抓不懈,不断扩大影响,引领社会各方力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介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对参与脱贫攻坚的志愿者。重点宣传在脱贫攻坚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的典型事迹。展现志愿者在脱贫攻坚志愿服务中,勇于奉献、甘愿付出的风采;
二是对参与脱贫攻坚的志愿服务组织。重点宣传在脱贫攻坚志愿服务中的有效做法与先进经验,展现志愿服务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勇于创新、积极作为、真做实干的风貌;
三是对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项目。重点宣传项目的背景、策划、执行、意义、成效及可复制性,通过脱贫攻坚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展现志愿服务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对其它单位和组织在脱贫攻坚中使用志愿者的典型做法。重点宣传志愿服务与其它服务如何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展现志愿服务在脱贫攻坚中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五是各级民政部门在推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研究思考和经验做法,突出各级民政部门在推动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为与重要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七月中旬,市民政局印发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七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实施方案,要明确遴选代表人物、典型组织、优秀项目、先进经验、有效做法的标准和要求,活动具体目标、活动具体举措、具体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
(二)做好遴选具体工作,完善相关宣传材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认真遴选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领域的代表人物、典型组织、优秀项目、先进经验、有效做法。对采集的相关材料加以完善,同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宣传策略。七月底至九月底,各县(市)区民政局围绕各自活动特点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相关宣传展示活动。
(三)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扶贫日”的契机,用一个月时间对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展现当地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整体风貌,不断将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推向新的高潮。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媒体,对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持续宣传与推介。
(四)加强宣传与推介,为工作持续奠定基础。通过不断加强宣传推介,学习交流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支持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社会氛围,引导更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志愿服务,为打赢营口地区脱贫攻坚战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由市民政局优中选优,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典型代表、优秀项目、经验做法进行遴选,择优在营口市民政信息网公开宣传展示,并推荐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在辽宁省民政信息网公开宣传展示。
(六)认真归纳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成果。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本地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工作及宣传展示活动成果认真总结,10月10日前将此次宣传展示活动的总体情况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志愿服务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做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工作是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志愿服务的重点领域,及早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协调支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传展示活动规范有序实施。
(二)广泛动员,创新形式。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动,广泛动员,跟踪总结本地区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好思路、好做法和典型事例,不断丰富宣传展示内容。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综合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统筹好日常宣传与重要节点宣传,同步做好官方宣传展示与有关组织、志愿者自我宣传展示,确保宣传展示活动取得成效。
(三)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宣传展示活动与推进脱贫攻坚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展脱贫攻坚志愿者参与渠道、强化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规范指引等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宣传展示促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吸引更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
五、责任分工
形成“多方联动机制”是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基本保障。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同时积极协调各县(市)区的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相关单位与社会组织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起到民政部门引领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制定适合各自区域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引领、协调,汇集各方力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高效完成。
(二)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各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争取各级宣传部门的支持,协调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与民政部门紧密对接,尽力支持开展宣传与推介工作。
(三)协调主流媒体宣传。协调各县(市)区新闻媒体借助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的权威优势,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相关工作的常态宣传推介与集中宣传推介工作。
(四)寻求相关单位配合。寻求参与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单位,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典型代表、优秀服务项目、先进工作经验、切实有效的做法的推荐与遴选工作。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日常与集中宣传,如微信群、公众号、小程序等自媒体。
(五)发挥社会组织辅助作用。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辅助民政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典型、项目、经验、做法的推荐与遴选工作。同时,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日常与集中宣传活动,合理运用自身资源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的行列。
联系人:营口市民政局社工事务科李婉婷;联系电话:0417—2943504;电子邮箱:ykmzjsw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