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转发】市社会保障中心关于做好节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经办工作的提示

2020/01/31 1.7w 阅读 102 点赞

各参保企业、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企业、单位和个人切身权益,同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就做好节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经办工作提示如下:

一、网上掌上办理您可选择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gkou.gov.cn/)及营口人社APP在线办理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查询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发卡进度、社保卡收入支出明细、养老保险调资情况、人社政策及各事项办事章程;公积金业务可通过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yingkou.gov.cn/)及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相关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 业务延后办理您如有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如未到办理退休时间点的社保关系转入转出、社保参保、停保、补缴和退费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待遇核定及其它关联业务,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期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退休人员相关待遇的享受。对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采取提前预约制工作流程若急需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建议您在上班时间提前拨打社保经办机构电话,做好事先咨询预约,提前合理规划,备齐相关资料,即办即走,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在窗口办理业务等情况。无法通过网上经办的业务请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传真、电话、QQ等方式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办理或延期办理相关业务。

四、齐心协力、群防群控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将全部采取防护措施上岗,同时要求所有进厅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守护您和中心工作人员的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服务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防疫防线。同时,也请您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感谢全市参保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理解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服务监督电话:0417-2980239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

2020年1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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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