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第八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根据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减电〔2016〕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今年的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的主题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和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筑物和场所的设防水平,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城市综合减灾能力,增强城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
二、集中宣传,深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今年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的基本原则,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认真研究所在区域主要的灾害风险,分析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总结灾害应对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为平台,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排查隐患,全面消除灾害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动员社区居民、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场、火车站、城市地铁、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期分批开展治理行动,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灾害处置和避灾自救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城市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地震重点危险区所在地政府要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地震应对防范准备工作。各级地震、水利、消防、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深入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村镇)、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指导好防灾演练活动。要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全市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全民的避灾自救能力。
五、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风险排查,预案演练,防灾减灾知识宣讲为核心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应急预案,落实居民自救互救措施,提升全社会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社区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为社区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进一步完善好社区综合减灾基础设施。
六、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开展,各地要按省减灾委《关于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辽减发〔2014〕1号)的有关规定,把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中,加大投入,稳步推进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力争将全市现有的大型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等,分期分批建成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全市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请各市(县)区政府、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总结报告(含电子文档)于5月17日前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罗微;电话:0417-2943705;传真:0417-2943806;电子信箱:210800@cndr.gov.cn)。
附件:2016年市级层面“5.12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
方案
营口市减灾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2016年市级层面“5.12防灾减灾日”
主要活动分工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减电〔2016〕1号)精神,按照市减灾委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市级层面“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目标:营造舆论声势,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内容:(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2)组织市级新闻媒体,认真拟订宣传方案和提纲,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报道全市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二、举办防灾减灾科普集中宣教活动
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和城乡居民对防灾减灾的重视,提高社会各界和城乡居民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时间:2016年5月12日
内容:组织民政、地震、水利、卫生、气象、住建、海洋与渔业、消防等有关部门,在营口市青少年宫希望广场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协调营口市电视台、营口市广播电台、营口日报等新闻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具体形式:
1、悬挂彩虹门,举办防灾减灾知识挂图展览;
2、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现场宣讲和解答咨询;
3、现场发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单;
责任部门:宣传活动由市减灾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按各自业务特点,准备宣传挂图、宣传资料等,进行现场宣教。
三、组织防灾演练活动
目标:通过组织各种防灾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全市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变处置能力。
内容:市减灾委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防灾演练活动,重点开展抗震救灾演练、火灾处置演练、灾害搜救演练、抗洪抢险演练、疫情防控演练、煤气事故救援演练、组织学生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同时,指导各市(县)区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指挥能力和救援能力。
责任部门: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四、开展院校及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活动周”活动
目标:通过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内容:全市各大专院校及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宣传栏、防灾演练等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以上各项活动,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逐项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全民的避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