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的紧急通知

2017/04/05 7.5k 阅读 141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7年4月5日至5月5日。

二、活动内容:

1、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复核;

2、对全市死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并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相关报表已发至各单位);

3、对重复享受低保、五保数据的进行整改;

4、对低保对象工商注册、车辆、房产登记等情况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对低保系统数据和台帐数据进行认真比对,使两项数据达到完全一致,低保档案规范管理,使用全市统一印发的档案;

6、对2016年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 活动方案:(共分四个阶段)

组织动员阶段:4月5日至7日,各县(市)组织召开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会议,制定活动方案,布署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阶段:4月8日至25日,各县(市)区以及乡镇(办事处)对辖区内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掌握第一手数据。

抽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28日,市局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到基层各单位对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问题整改阶段:4月29日至5月5日,各单位对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市局。

四、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尤其是对前一阶段审计部门提出的低保对象中有工商登记注册的、没有参保参合的、低保五保数据重复的、死亡人员依然领取低保金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彻底整改,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群众监督下,公平、公正、阳光,使真正困难的群众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关爱。对于在此次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或者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使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能够更好落实,市局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陆文生,成员单位由社会救助科、医疗救助办、财务科、核对中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救助科,联系人:高振,联系电话2943707。



                                                         营口市民政局 

                                                         2017年4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