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委办发〔2015〕28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营政发〔2016〕3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市未成年人生存基本情况,科学、系统评估需要受到帮扶的未成年人状态和服务需求,规范帮扶过程,提高帮扶质量, “营口市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经过前期的筹建、培训、试运行和调试,现已具备启用条件,即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信息平台包含了营口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管理系统,外网网站,覆盖排查、发现、报告、评估、转介、服务、结案、公益活动、统计分析等多个管理和服务环节的全流程。实现了我市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信息在家庭和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有效递送,达到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信息精准定位到社区(村)、精准识别到户,实现评估科学规范,帮扶服务及时有效,使我市关爱保护工作能够更好更高效的展开。
社会工作和社会事务科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