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京津冀“3+N” 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2/04/11 1.3w 阅读 301 点赞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京津冀“3+N”

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辽医保〔〔20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时限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同时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先行自付比例

采购周期内,“两类耗材”中选产品,先行自付比例为10%,非中选产品先行自付比例为30%。

二、规范支付管理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按省局统一要求更新《辽宁省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编码库》事项 ,依据定点协议书和本通知要求,做好支付标准的执行与培训指导,强化稽核管理。各定点医院要按有关规定做好病例选择和技术操作。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