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营口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17 1.5w 阅读 316 点赞

各县(市)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沿海产业基地、各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局和公用事业局,鲅鱼圈区公用事业与房产局、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局、鲅鱼圈区园林管理处、盖州市房产管理处、大石桥市房产管理所、老边区房产管理处、老边区物业管理处、站前区公用事业管理处、西市区城建局、西市区物业办、西市区开发办、沿海基地建设开发办公室、委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营口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营口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 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制定营口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强化部门安全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分析、通报会;坚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推动监管人员履职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业务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确保本业务领域安全。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监理单位必须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项目带班检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落实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落实企业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落实工程项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要切合实际,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实用管用。

4.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督促落实,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有序的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5.加强危大工程管控。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规定,加大事故查处督办和公开力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7.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促进各级监管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加快实现于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增强监管执法效能。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8.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开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燃气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9.加强城镇供水、供热、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安全教育,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台风、汛期等特殊天气,加强设施设备安全巡查与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10.加强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设施和保护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针对节假日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强化对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设施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

11.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提高物业共有部分的建设质量,严格执行物业承接查验的原则和程序。加强房屋安全排查,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发挥维修资金作用。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创新业主表决方式,简化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畅通应急使用渠道,充分发挥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13.治理老旧住宅安全隐患。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有效解决老旧住宅安全隐患相对突出的问题,切实保障居民的住用安全,研究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的安全监督管理。

14.加强物业管理。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防御灾害性天气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有效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

五、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15.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危房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巡查指导与监督,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检查结果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具体措施,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

16.落实农房建设“五个基本”管理。把农房建设管理作为当前村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指导与监督。全面实行农房建设具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五个基本”,借鉴部分地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建立完善符合本地农村特点的安全监管制度。

17.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加快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确地方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村委会检查责任和村民义务,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责任。健全乡镇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规范施工行为。

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8.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墙报、板报等媒体的作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系列宣传活动,挖掘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亮点,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

19.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制定年初培训计划,做好建筑施工、燃气、市政设施、园林景观、物业服务、建筑消防等行业领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探索因人、因工种、因行业施教的方法,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的学习需求,全面提高安全培训效果。

七、努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0.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设、施工单位要按规定拨付、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2018年全市在建工地所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1.加强安全生产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和企业之间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事故处置程序。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建筑施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