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8(20-1):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特别是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结果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对乱堆放垃圾点进行彻底清查整治。对清运垃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主城区的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垃圾的现象得到基本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4月 9日至2018年4月13日
受理部门: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事业科
联系电话: 0417-2618932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号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