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住建局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检查行动”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9/03/31 1.3w 阅读 120 点赞

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机关各科室:

按照我局2月20日召开的2019年营口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部署,现将住建局2019年安全生产“六个专项行动”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开展燃气管道占压清理的专项检查行动

企业科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具体落实。

二、开展施工工地开复工的专项检查行动

建管科牵头负责,城建中心具体落实。此次行动为春季3、4月份专项行动。

同时负责推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及 “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三、开展城市桥梁专项检查行动

公用事业科牵头负责,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具体落实。

四、开展城市垃圾设施安全运行专项行动

公用事业科牵头负责,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具体落实。

五、开展高层建筑和农村危房专项检查行动

房管科牵头负责高层建筑专项检查行动,城建中心协调各物业企业具体落实;村镇建设科负责农村危房专项检查,由城建中心(宜居乡村建设指导分中心)负责指导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六、开展特种设备设施专项检查行动

建管科牵头负责施工工地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城建中心组织施工企业具体落实。

企业科牵头负责供水、燃气、污水处理、排水等行业运营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水务集团、燃气集团、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具体落实。

供暖科牵头负责供暖行业运营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热电集团具体落实。

公用事业科牵头负责城市照明、市政排水(泵站)、公园(广场)专项检查,协调维护集团具体落实。

房管科牵头负责住宅小区电梯专项检查,物业管理部门协调物业企业具体落实。

要求各责任部门相关单位,把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每个季度要开展专项检查,于3月25日前完成一季度检查和整改工作,请于3月30日前将2019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第一季度专项检查总结报局安委办。

联系人:任小波,联系方式:2614003。

特此通知。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