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相关各科室: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妥善消除各类突发事件,减少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在预防、应对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成立住建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伊利军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胡卫东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泽中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雪峰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佩尧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庆宏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积恩 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智弘 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党委副书
记、主任
王敬东 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党委书记
赵家林 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党委副书记、主任
李绍杰 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党委书记
侯明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
卢学功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党委书记
李东春 中房(集团)营口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张业维 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栾 波 营口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显东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婷婷 营口市公用事业与房产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董事长
付方俊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
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住建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管科科长
住建局房产管理科科长
住建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住建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住建局供热管理科科长
住建综合计划科科长
住建局城市管理监督科科长
住建局人防科科长
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住建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住建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住建局人事科科长
住建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安全管理科。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科科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及领导分工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住建局应急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安排和部署,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并根据工作情况,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各类应急、救援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传达以及处理日常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领导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全部成员要按照各自分管领域,带领本企业或指导本行业、企业依照国家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及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第708号令)的要求,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基础条件充分,应急手段完备,应急措施得力,能够实现优良的应急效果。
领导小组领导分工:
伊利军同志负责住建局应急管理全面工作。
胡卫东同志负责指导局办公室、人防科、综合计划科、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人防部分业务)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对人防工作、办公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人防、信访、群体事件、值班值宿、办公环境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研究制定和修订人防、信访、群体事件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并在具体工作中组织实施。
刘泽中同志负责指导城市管理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应急工作;指导和督促对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修订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并在具体工作中组织实施。
田雪峰同志负责指导供热管理科、财务审计科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对供暖工作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供暖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研究制定和修订供暖工作应急预案,并在具体工作中组织实施。
王佩尧同志负责指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改制引发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势态处置工作中的应急宣传,及时向对外网络、新闻单位等媒体发布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妥当处理舆论引导。
许庆宏同志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市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公用事业方面业务)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对垃圾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处理及医疗垃圾处置、垃圾填埋场、城市公园、城镇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燃气、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市政(公用)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保、企业运营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防汛及除雪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研究制定和修订防汛抗旱、除雪、垃圾处置、供排水、燃气、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及市政(公用)工程应急工作预案,并在具体工作中组织实施。
邹积恩同志负责指导房产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监管科、安全管理科、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不含人防、公用事业方面业务)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对对乡镇和农村住房(含危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村镇住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筑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在建工程安全隐患防治的监管责任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直接责任;负责建筑施工、行业管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和督促对城市居民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城市居民区老楼危楼的隐患;负责研究制定和修订房屋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在具体工作中组织实施。
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公共设施维护集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及各行业企业,要制定各自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从严从实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准备、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工作。机关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开展指导、协调工作。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应急工作总负责人,落实本单位应急工作组织建设、机制建设、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及应急演练等各项措施。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系网络,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设置应急工作联络人。
各单位应急机构设置、应急预案(含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的安排及联络人新设、更新要及时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