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各县(市)区、园区、开发区住建局,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工作要求,现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将省住建厅文件(见附件)传达给当地审批局(请该地区住建局负责沟通协调)、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区建设局要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并于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由各地区建设局(会同当地审批局)将自查情况报告以文件的形式报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
三、请各地区建设局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配合省厅检查及与当地审批局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随自查报告一并报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管浩懿
电话(传真):0417-2614003
电子邮箱:ykzjw2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