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05/13 1.7w 阅读 490 点赞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市法治建设领域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7次、国家级个人荣誉11人次,获得省级集体荣誉22次、省级个人荣誉60人次,为实现营口全面振兴、全方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3月25日,我市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全面启动新时代“法治营口”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委员会安排部署,分别召开了首次会议,研究落实《〈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法治营口”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推动委员会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各领域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科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营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营依法发〔2019〕1号)为核心,明确了2019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8项目标和30项任务,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严格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下发《关于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法治专项督察的通知》,组织全市12家单位,成立3个专项督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创新运用“全面自查+专项督察”工作方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专项督察,走访、暗访司法机关及民营企业40余家,发现营商环境问题30余个,均已整改完毕。通过开展法治专项督察活动,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市经济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紧盯存在问题抓整改,聚焦民生事项抓整改的原则,制定责任明确的整改任务清单,逐项落实责任单位11家,做到对号入座,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表推进。在完成中央和上级部署工作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全市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4个方面16类问题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5个方面30条问题,以及省级组织督察发现的12个方面140条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019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各市中唯一被省委依法治省办以专题报告形式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省司法厅肯定和林志敏厅长批示表扬。

二、提升服务水平,节省民营企业审批成本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程序,加强便民服务,采用数据共享、资源整合等方式,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软实力支撑,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一)打造阳光审批

梳理并公布了234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前置要件清单,凡是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都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凡申请材料能够通过申请人自行提供有效证件、凭证、书面承诺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最大限度整合并减少重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对于需要现场勘探、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公示的特殊环节,100%明确审批时限标准,尽快办理,努力做到即办件马上就办、立等可取,一般承诺件科室内部流转、闭环审批,特殊承诺件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法制会议专门审查决定。

(二)建立容缺受理机制

在办理包装装潢、印刷经营、电影放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卫生许可事项的过程中,由申请人签署统一的《承诺书》,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予以审批发证。业务科室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再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

(三)建立帮办代办机制

市行政审批局出台《投资建设项目协同帮办工作制度》,对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类项目,由综合窗口人员按照对于属于可帮办代办类事项,根据企业的实际意愿,按照帮办代办规定进行代办代跑,并及时送达办事结果。

(四)建立重大事项法治审查机制

市审批局出台《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规则》,由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特别是对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其可行性和科学性论证,研究解决疑难法律问题,确保改革成果惠及于民。

三、健全立法制度,确保政府文件合法有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

为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下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营政办发〔2019〕5号),3月19日正式实施。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力度。

2019年,共对2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196条修改意见,文件出台合法率达100%。向省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合法率达100%。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6月25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营政办明电〔2019〕9号),对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76件,县(市)区规范性文件213件,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9件,各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55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外商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保护、维护市场竞争环境(公平竞争)等政策,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文件一律废止,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现有政策的条款一律修改。

本次清理共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9件,占清理总数的16%。其中,因文件的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工作已经结束而废止的4件,因市政府、部门已出台新文件而废止的2件,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管理对象消失而废止的8件,因上位法调整而废止的15件。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以及上位法调整共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8件,占清理总数的10%。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45件,修改42件;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35件,修改6件;各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废止6件。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2日正式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修改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4号)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始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关于印发<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营政发〔2014〕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断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执法行为,督促执法人员履职尽责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改革部署,我市相继组织开展了执法机构、执法职能及执法人员编制等情况调研摸底和排查梳理工作。经省委编委批准,两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营口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营口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稳妥有序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力量,优化执法队伍,强化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尽量从源头上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次数,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年初,我市下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2019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营政办函〔2019〕7号),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钢铁和镁产业中心等7个执法部门共258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事项,并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为确保《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市政府分别于6月、9月、11月对上半年、第三季度和全年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以营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营口市2019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的通报》(营依法办发〔2019〕1号),将抽查案卷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相关部门,要求在以后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不断完善。

(三)扎实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执法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市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桂清亲自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调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道路交通、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风险点,全面掌握风险情况,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共检查高危企业728家(次)、一般企业1904家(次),整改隐患2032个,责令停产停业25家,打击非法违法116家,关闭企业场所7家;国庆前夕,许桂清同志再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动员部署,强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江苏宜兴“9.28”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并亲自带队,先后检查了营口万达广场、营口客运站、石钢京诚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入高危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实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市安委办制定了《严厉打击流动加油(气)车向其他车辆非法违法充装油(气)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打击非法充装油(气)专项整治活动,各有关部门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618辆次,执法人员1361人次,查扣非法油槽车15辆,油罐车5辆,非法充装液化气出租车2辆,非法立罐945处,柴油386吨,汽油4350升,全市侦破案件共21起,抓获违法行为人29人,总体涉及处罚金额约730余万元。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94次,发放各类宣传品近6万份,检查各类场所1293个,摸排各类违法线索53条,立案4件,结案3件,涉案金额12.14万元;开展各类广告专项整治活动15次,实施行政告诫6次,发出责令暂停发布涉嫌违法广告通知书8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共停播违法广告100多条次,依法取缔违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12块;加强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共计315户,检查婴幼儿乳粉品牌40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

三是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治理。统筹鲅鱼圈区、盖州市、老边区、大石桥市共87名环境执法人员启动对大石桥市镁制品行业为期一个月的入驻执法工作。此次入驻检查共出动全市环境执法、监测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76家次,提请处罚19件,移送行政拘留12件,查封扣押企业12家,下达处罚金额254万元。执法检查入驻一个月后,南楼地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二氧化硫浓度较2018年同期改善32%,氮氧化物浓度较2018年同期改善26%,优良天数比例较2018年同比改善15%。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对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检查发现2家超标排放、4家总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未联网。立案查处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整改。对水源地内进行了40余次检查,出动90余人次,检查养殖场、养殖户及养殖散户共计51家,医院4家,工业企业2处,农业面源污染4处,交通穿越2处,生活源1处。

四是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市公安局深入推进“进企业、访民情、送服务、促发展”和“万名民警联万企”等专项活动,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好企业支持帮扶工作。共走访企业4216家,解决企业问题147件次;开展警企座谈会116次,征求企业意见建议107条,收到感谢信、锦旗数量36件;排查整改涉企安全隐患105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4个,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四)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5月30日,我市正式印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19〕10号),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制作并公开《营口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进一步明确各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全市执法部门详细梳理执法依据、执法类型、执法主体、承办机构、实施对象、办理时限等信息,形成了包含33个执法部门、共计1349项的《营口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统一在市政府网站“执法公开”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落实“三项规定”的工作要求。如市公安局出台了《营口市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为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办案行为、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提供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详细依据;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营口市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内容规范、及时、准确;市住建局制定了《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

三是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大力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市行政机关公职律师62名,政府法律顾问21名。各部门在改革期间选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法制科(室),充分发挥法制队伍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一是建立健全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以市审批局为主体,以业务科室为单元,以审批事项为重点,以涉及审批的监管部门为对象,按照主动推送、实时互通的原则,将办结的审批事项信息自动推送给监管部门,便于监管部门查阅下载与监管工作关联的审批信息,切实做到“审管互动”,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及时、高效、准确。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科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行政执法检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可回溯管理。同时,完善多元化的监管机制,采取专项督查、专项审计、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提高监管水平。综合运用重大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醒、轻微问题警示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推动部门联合行动,促进信息共享,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根据“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对等”的原则,理清市、区两级政府的监管职责,防止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2019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省政协提案6件;市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333件,市政协提案210件。实现办复率100%,见面率99.8%,满意率99.8%。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自我监督作用

2019年,共新收复议申请和上年度结转复议案件78件,其中,已审结72件,未审结6件。已审结案件中,不予受理25件,维持11件,驳回17件,责令履行2件,撤销责令重做2件,确认违法11件,终止4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35%,调解结案率为9%。本年度共下达行政复议意见书5件,督促行政机关改进行政行为,做到了依法公正维护行政行为尊严与权威的同时,全力维护和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健全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络体系,通过市政府网站专栏进一步强化“五公开”力度,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11万余人次。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206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640条:财税统计审计信息217条;公共安全信息166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644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487条;新闻发布信息219条;政策解读信息36条;教育信息110条;减税降费信息12条;卫生健康信息28条;扶贫脱贫信息28条;环境保护信息256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68条;农产品信息168条;社会保障信息201条。

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一)认真部署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举办“营口有礼、公平正义”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基层法治建设先进人物颁奖典礼。12月4日,在辽河大剧院隆重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基层法治建设先进人物颁奖典礼,对在法治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人民调解员、行政执法标兵、政法干警计39人进行表彰。旨在通过榜样引领的示范作用,促进营口市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宪法主题日宣传活动。市司法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营司发〔2019〕202号),对“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活动作出全面部署。“12.4”宣传周期间,在全市举办了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主题日活动。全市各县(市)区、各机关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浓厚氛围。站前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寻找闪亮的名字”法治人物事迹展演,展示在法治建设中先进人物事迹。鲅鱼圈区在全区各学校开展“宪法驻我心、法律伴我行”活动,盖州市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在北关社区发放《宪法》和自行编写的《农民工法律服务手册》《道路交通手册》《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000余份。大石桥市在站前广场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老边区在营东大厦机关大楼一楼大堂内,摆放宪法及法治宣传板展架50余块,大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宣传片。

(二)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

今年是《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通过市政府及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省政府和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申请行政复议须知等内容,为社会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司法所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扩大行政复议法的社会知晓度,在全市司法所公示申请行政复议相关事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解决行政争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行政复议申请栏和行政复议决定公示栏,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和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三)开展社会治安法治宣传活动

市政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案件办理的全部过程。一是日常宣传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利用5.15政务公开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栏板,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二是以平安营口、营口警事、营口公安等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平台的传播效果,开展普法活动。三是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积极创建法治示范社区,依托社区道德讲堂开展专题授课,从道德与法治的关系深入浅出讲解法律知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执法体制尚未完善、执法行为仍不规范等不容忽视的问题。2020年,是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市将进一步开拓创新、加快步伐,深入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扎实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健全政府立法机制,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实用性;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执法责任制,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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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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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