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人民团体等其他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一定的法治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收集汇总区域和行业内实际法治需求;
(四)具备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人员、办公场所及其他基础条件;
(五)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
(一)收集和反映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配合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
(二)对市政府立法规划及立法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政府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协助就地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
(五)对已经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
(六)收集汇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情况,配合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收集和反馈有关政府立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需要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方式
5月25日前,填写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wzqlawyer888@163.com。
市司法局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审核工作,根据立法需要择优选择,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示。
附件: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6656032
营口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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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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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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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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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性质、规模、经营管理范围等) |
(材料可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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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会议场所情况(面积、容纳人数、相关配置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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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举办的大型 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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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