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3月15日,根据市场监测情况显示,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大幅上涨。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请各地区、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价格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当前营口市蔬菜批发市场货源充足,完全可以满足市民正常生活需要,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仍在积极组织蔬菜货源,增加供应储备量。
二、从即日起,各农贸市场、商超大宗蔬菜原则上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月14日比例。
三、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商务部门要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稳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查处并及时公开曝光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加强对全地区相关工作的指导。
营口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