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说出来轻飘飘,落下去沉甸甸。“自己人”三个字更像是一句承诺:政策制定要听得见企业声音,执法监管要掂量得出企业生存与否,资源分配要看得见企业身影、不设隐形门槛。
“自己人”,意味着政策制定不能关起门来。在营口,民营经济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补充”,而是营口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压舱石”。把“自己人”当回事,就要有与之匹配的制度安排:2021年,我市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营口民营企业家日”;2023年,《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近年来又创新民营企业服务联络站、上线惠企综合服务平台,让企业的急难愁盼有处说、有人办、有回音。
“自己人”,意味着执法监管时要想着企业还要活下去。监管的初衷是秩序,但若执法只讲力度不讲温度,“自己人”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标签。我市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动态调整免罚轻罚清单,严肃查处“小案重罚”“过罚不当”,让守法者不被打扰,让无心之失有改正余地,这才是“自己人”在执法场景中应有的待遇。
“自己人”,意味着资源分配时不能设隐形门槛。我市在《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中提及,确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原则,持续整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落实“非禁即入”。资源按规则配置,而不是按身份划线,“自己人”才不是表面的形式。
“民营企业家日”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市尊商重企的态度与温度;但镜子终究只是映射,日常的每一次政策制定、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次资源配置,才是真正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