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6]8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更名为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政办[2017]58号)、《关于营口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更名为营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营政办[2017]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营口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研究提出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科室、各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杜邦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宗水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平 副调研员
成 员:张树文 人事科科长
贾福明 基层政权科科长
张国利 社会救助科科长
詹士俊 社会福利科科长
赫崇军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斌 社会事务科科长
段洪斌 法规科科长
于天伟 市民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段维杰 市民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董晓葵 市民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郭大鹏 营口市殡仪馆馆长
赵石峰 营口市殡葬管理处处长
马晓薇 营口市社区建设指导中心主任
黄 莹 营口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姜 娜 营口市区划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丽娜 营口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罗 峰 营口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
赵立库 营口市五台山公益性公墓服务中心主任
宋恩慧 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平同志兼任,具体政务公开和网络更新检查维护工作由何冰洁同志负责。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营口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