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领域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社会组织: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仍旧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严防严控社会组织领域涉疫情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疫情期间,各社会组织暂停举办会员大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社会组织按章程需开展换届选举的,可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期换届申请。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卫生防疫,搞好公共及办公环境卫生,做好日常消毒。
三、持续履行社会责任
全市各社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要按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指引》要求,积极展示志愿服务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宗旨要求,有序参与封控区、管控区、重点排查等区域的志愿服务,协助社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场所消杀、人员流调、社区宣传、心理疏导等联防联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社会组织及时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向广大会员、服务对象宣传告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疾控部门官方发布的最新疫情信息、通知要求和健康防护行为指引,并指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要积极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营口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