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等事项 业务办理窗口的公告

2023/05/07 8.7k 阅读 110 点赞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经市审改办同意,从2023年5月8日起,“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等4项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由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调整至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立社会组织登记等事项窗口。线下办理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相关业务,请到市民政局咨询或办理,线上办理途径和方式不变。现向社会公告。

办理地点:营口市青花大街西17号营口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社会团体相关业务:0417-2943609

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业务:0417-2943609

营口市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