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营口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中央、省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2023/06/28 2.3k 阅读 282 点赞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辽宁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辽财非〔2015〕239号)、《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辽民财函〔2022〕163号)《营口市市级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和省厅有关制度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营口市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及社会公益四个方面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1〕753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410号),2022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462.5万元。省财政厅《关于核拨2022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254号)、《关于核拨2022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809号)、《关于下达2022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218号),《关于核拨2022年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333号)2022年度省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1433.90万元。

一、补助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2022年度下达补助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462.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335.9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市民政局150万元用于适老化改造、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36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提升、老边区149.9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提升,维修改造。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40.6万元,全部下拨各县(市)区。其中:站前区16.24万元,西市区8.12万,老边区8.12万,鲅鱼圈区8.12万,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资金未使用,项目正在开展,待项目完成后拨付资金。

3.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86万元。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26万元下拨至各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其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1万元、盖州市9万元,大石桥市7万元、站前区4万元、西市区2万元、鲅鱼圈区3万元,用于孤儿助学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营口市民政局本级60万元,用于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资金未使用,项目正在考察期。

(二)省彩票公益金

2022年度下达补助县(市)区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资金143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福利类,项目金额937.9万元

(1).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资金90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盖州市60万元用于太阳升中心敬老院、万福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老边区30万元用于老边区养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

(2).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补助资金70.9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盖州市56.2万元、大石桥市12.4万元、老边区2.3万元。

(3).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资金98.7万元。全部下拨至市本级。用于2022年我市完成对155所养老机构12577张床位保险费补贴的支付。

(4).运营补贴。项目资金406.7万元。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市民政局0.52万元、盖州市108.26万元,大石桥市59.74万元,站前区105.7万元,西市区40.69万元,老边区15.97万元,鲅鱼圈区75.82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

(5).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71.6万元,全部下拨老边区。

2、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90万元。资助我市12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其中城市社区项目3个,每个40万元;农村社区项目9个,每个30万元,资金下达后市财政局及时将资金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财政局,所有项目已于2022年底全部建完。2023年因省福彩资金收入不足,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对2022年城乡社区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削减,我市削减3个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其中,老边区边城镇滨州社区、老边区边城镇北于杨村、老边区边城镇后石桥村,共计资金100万元。其余290万元,现老边区边城镇三家子村已拨付30万元,剩余260万元,待验收审计后申请财政拨款。

3、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79.4万元。

(1)骨灰海葬补助,项目资金22.5万元。

我市殡葬领域使用部省两级福彩公益金共涉及一项,即营口市公益骨灰海葬补贴,省补助金额22.5万元。2022年共免费安葬骨灰207份,每份骨灰省补资金800元,合计使用省补助资金16.56万元,未拨付金额5.94万元,因机构改革资金在划转中,资金到账完成发放。

(2) 殡仪馆购置冷藏柜服务设备,项目资金56.9万元。

全部下拨至各县(市)区。其中:大石桥市殡仪馆30万元;盖州市殡仪馆26.9万元;全部用于购置冷藏柜。

4、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11.6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11.6万元下拨至各县(市)区,具体分配如下:盖州市1万元、大石桥市6万元、西市区3.6万元、老边区1万元,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5、社会工作类。项目资金15万元。

站前区15万元,用于社工站试点建设,资金未使用,目前社工站第三方刚成立,财务制度正在建立,人员正在整合,待工作捋顺后拨付资金。

二、市民政局本级项目使用情况

1.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资金98.7万元。全部下拨至市本级。用于2022年我市完成对155所养老机构12577张床位保险费补贴的支付。通过实施该项目,强化了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养老机构因服务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住养纠纷,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项目联系人:赫崇军,联系电话:(0417)2943708。

2.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150万元。全部下拨至市本级。用于完成2023年我市适老化改造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使老年人在家中能够更加方便、舒适、安全地生活。

营口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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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