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
各位考生:
凡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成绩及格,需参加我省自己组织的命题考试的考生,请于1月15日—2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营口市招考办报名。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和科目
| 考试日期 |
2016年3月12日 |
|
| 考试时间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 中学 |
教育学 |
教育心理学 |
| 小学 |
教育学 |
教育心理学 |
收费标准为38元/科。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省对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的考生,在2016年给予3月份和11月份两次补考的机会。2017年不再组织补考,统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营口市招考办报名地址: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联系电话:2801339
营口市招考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