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要求,结合我市自学考试实际,现将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安排如下:
一、新生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
新生网上注册后,须于2017年3月5日至8日到市招考办现场确认。考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报考护理和药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毕业证书和执(职)业资格证书。现场确认地点:营口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大厅。
二、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法
2017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和16日两天。打印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6日。
打印要求:使用普通A4白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准考证不得自行修改,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准考证中的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和报考课程名称代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成绩查询等考试安排信息。
具体打印流程: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登录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 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三、营口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和咨询电话: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电话:0417-2801336(自考科)、0417-3810110(确认现场)
营口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