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营口市上半年全国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登录报名网站
2018年1月16日至19日(17:00时截止)报名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www.ntce.cn)。
二、考试时间
2018年3月17日(周六)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www.ntce.cn)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辽宁)”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第二步注册、第三步填报、第四步审核、第五步缴费。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必须按照片要求上传)。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科),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22日。报名时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5.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3月13日-3月16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信息及考试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18年1月19日15:30前到市招考办自考科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报名公告详细内容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非学历考试栏。
市招考办咨询电话:0417-28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