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发明电〔2020〕14 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 办公厅下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内防疫情扩散和外防疫情输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营口市 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
2.鲅鱼圈区考生(含盖州市陈屯镇)或者4月26日以后去过鲅鱼圈的考生,考前三天内须做核酸检测;除鲅鱼圈区(含盖州市陈屯镇)外其他区域考生考前七天内须做核酸检测。
3.2021年5月29日上午,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持考前3日内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扫“辽事通健康码”经审核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其他考试时间凭准考证入场。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进入考点。如经复测体温高于37.3℃确定后,按照《营口市2021年普通高考入考点发热考生处置流程》进行安排处置。
5.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出考点、考场及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按要求有序退出考场。
6.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异常的或正在接受隔离和封闭管理的,须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个人情况,提出考试申请事宜,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后做出考试安排。
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和处理。
7.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同时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8.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9.考生遵守本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10.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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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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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
日期 |
体温℃ |
本人及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
所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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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
5月15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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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
5月16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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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
5月17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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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
5月18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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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天 |
5月19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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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 |
5月20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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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天 |
5月21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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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天 |
5月22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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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天 |
5月23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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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天 |
5月24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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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天 |
5月25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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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天 |
5月26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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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天 |
5月27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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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天 |
5月28日 |
否□ 是□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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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