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3〕1号)、《营口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选用小学数学教辅材料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营口市教育局对2023年秋季小学数学教辅进行了评审选用。现将选用结果公示如下:
营口市教育局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和程序进行评审选用工作。通过召开学科组审定会议,提出初选意见,然后召开选用委员会会议,选用委员会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讨论,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确定选用结果。根据学科组初选和选用委员会的最终投票结果确定营口市小学数学教辅从起始使用年级小学3年级开始选用《课内课外直通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选用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属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向营口市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2998340、2998000
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 市教育局
邮编:115003
营口市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