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75号)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教育局组成职业教育专业评审组评选,确定职教名师1名、专业带头人2名及骨干教师2名(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所公示人员的虚假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17-2998344
举报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邮编115000)。
附件1:辽宁省2023年度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拟推荐人员名单
营口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