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关系的通知

2025/04/08 10.0k 阅读 222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告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2025 4 月全市共 9 家医药机构 主动申请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其中营口站前裴医堂中医门诊部等6家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协议;大石桥营口格列安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格列安大药房兰旗分店等3家零售药店因违约解除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 :《 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名单》

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