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集采药品“三进” 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2025/10/29 1.0w 阅读 215 点赞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营口市医保局《关于印发营口市开展辽宁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 进民营医疗机构 进零售药店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医保〔2025〕52号),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成果,扩大集采药品覆盖范围,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中选药品,减轻用药费用负担,营口市医保局积极行动,全面组织开展集采药品“三进”工作,将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等集采常用药品引入医保定点的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截至2025年10月28日,营口市第一批集采药品“三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已确定。

为确保广大群众知晓,方便群众选药购药,现将营口市第一批参与集采药品“三进”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营口市集采药品“三进”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一批)

      2.辽宁省“三进”集采药品供应清单(第一批)

2025年10月29日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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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