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营口市定点医药机构 “规定事项”变更后重新公示

2026/03/08 1.4w 阅读 236 点赞

下列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事项”变更后现面向社会重新公示,其中定点住院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2家。具体公示如下:

一、住院医疗机构1家:

1、大石桥市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大石桥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二、定点零售药店2家:

1、营口康芝悦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石桥伊嘉园分店,变更名称为:营口康芝悦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华街分店。

2、大石桥市康泽堂大药房(个人独资),原地址: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石桥街石桥里,变更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长征街长征里美地家园小区2#101、20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