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营口市公安局《关于推进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更好地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6月14日,营口大石桥市公安局与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启动大石桥市2024年首个速裁法庭庭审工作。

当日上午9时许,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张某交通肇事案。经庭审,被告人张某对被指控事实、罪名没有异议,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此次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标志着大石桥市公安局推进速裁法庭建设使用工作已步入正轨。下步,大石桥市公安局将与法检机关密切合作,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应用工作全面开展、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