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9时,营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接到警情,在庄盖高速庄河方向86公里处一辆货车轮胎冒烟并有明火。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辅警第一时间用灭火器将明火扑灭,又在附近打水备用防止复燃,同时在前方的戴峪岭1号隧道出口处用反光锥筒设置安全通行车道,并安排警力指挥疏导,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待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民警辅警协助救援人员更换轮胎、清理现场,保证了人员、车辆、货物的安全。


货车司机对高速交警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积极救援的行为表示由衷的感谢。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行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有长途驾驶计划的车辆,要定期对车辆轮胎、刹车片、冷却装置等进行保养或更换。驾驶大型货车时应保持安全车速、车距不要长时间连续踩刹车,避免引起着火、刹车失灵等险情,应在车内配备灭火器和警示标志,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灭火自救,最大限度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