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印发的《营口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议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住建委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方案》。请各行政执法科室和委托执法单位严格执行。
一、考评对象
委属各委托行政执法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能力建设及保障措施;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
(四)推行行政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八)上级政府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
以上考核内容是针对住建系统法治建设的考核要求,参评单位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及重大经济损失或引发恶性事件的,因此受到行政处分或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达标(含达标)以上等次。
三、考评方式
(一)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二)日常考核,通过对行政执法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备案、涉企检查备案、重大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办理等专项工作的日常考核进行。
(三)年终考核。结合实际进行考核。
四、考评结果
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
附件:考核细则参照《营口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核细则》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