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 告

2021/09/15 2.3k 阅读 413 点赞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市政府决定,2021年9月18日9时18分至9时21分进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为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
    二、警报信号为“解除警报”,时间3分钟。届时,市各通信公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将同步传送警报试鸣的音响、图文信息。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人防办)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417-2614017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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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