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营口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清单》序号1:2019年,市住建局累计收到市蓝天办转办的扬尘污染问题503件,整改率不足70%。
二、整改目标
控制有关污染物排放,提高扬尘问题整改效率,降低同一问题或同类型问题复发率,促进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抓好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对工地、道路等巡查督查,严控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
2.加强对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完善扬尘问题转办工作机制,建立复查机制,建立扬尘问题巡查复查分类台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了《市住建局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大气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的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对市政工地、裸露拆迁工地、市管街路等巡查督查;
2.成立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扬尘问题转办工作机制,建立扬尘整改问题巡查分类台账,确保扬尘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1年扬尘污染问题整改率已达10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
受理部门: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