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通知

2018/02/10 1.5w 阅读 534 点赞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75号)规定,“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参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暂按单套建筑面税标准在168平方米以下”。因此凡建筑面积超过168平方米的房屋,不在住房公积金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范围,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