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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公积金〔2025〕70号 附件:关于拟延续和调整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请示

2025/12/29 7.6k 阅读 538 点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营商环境优化,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3年5月以来陆续出台了23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获得了广大缴存职工的欢迎与认可。其中“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放开全款购房提取次数限制”等9项政策更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根据原定安排,上述阶段性政策的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为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更好地发挥上述阶段性政策效能。经过综合分析论证,拟对其9项阶段性政策作如下安排:

一、拟延续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的阶段性政策(共4项)

1.阶段性提高贷款额度测算条件中个人公积金余额的倍数;

2.放开全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限制;

3.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

4.阶段性放开全款购买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限制。

二、拟转为长期性执行的政策(共5项)

1.支持来营留营的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

2.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

3.阶段性支持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4.阶段性调整存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

5.扩大阶段性提取购房首付款政策的覆盖范围。

附件:1.营口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新政实施效果清单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