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营口市中心医院公告

2020/01/30 2.6k 阅读 456 点赞

亲爱的患者及家属: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是关乎您和您的家人的健康,前来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积极配合我院工作:

1.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2.前来就诊的患者,若两周内,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请主动如实告知。隐瞒不报、恶意传播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蔓延的,根据有关部门公告,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3.为减低受感染的风险,建议择期复查的患者暂缓返院,遇到病情变化情况请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或与主管医生联系。如果您仅仅是到了复查时间,没有不适症状,本次复查可以推后,视疫情发展再来院复查。

4.轻症患者限制0-1名陪护人员;重症患者限制1-2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休息时间不可参加社会活动,不可到人群聚集的地方。

5.住院期间禁止人员探视。

6.每日监测患者及陪护家属体温(测量频率视患者具体情况而定)。陪护家属出现发热症状,立即到医院指定地点就诊。

7.病房物品不允许落地,物品统一放置在储物柜,病室每日消毒、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早7:30-8:00;晚5:00-5:30)。

8.出院后不要参加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勤洗手,室内勤通风、勤换气。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