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中旬至5月上旬对全市贯彻实施《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2、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情况;
3、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4、有效整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5、贯彻实施《条例》存在的难点问题;
6、打击交易及滥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情况;
7、下一步工作建议。
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电话:0417-2656330
传真:0417-2656188
邮箱:yksrdcjw@163.com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