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关于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和发布项目指南的函》文件精神,提前下达我市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盖州市:16万元
老边区:40万元
一、公示时间
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7日
二、受理方式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营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民族科。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
每日下午1:00—5:00。
受理电话:0417—2898217
监督举报电话:0417—8890000(12345)
特此公示
营口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