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验收要求的通知》(辽危化搬改〔2020〕2号)要求,现将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合格名单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17-291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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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营口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合格名单
营口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附件
营口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合格名单
1.营口铜大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营口施佳漆业有限公司
3.大石桥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4.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宏通化工有限公司
5.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月亮神化工有限公司
6.大石桥市宏益精品化工厂
7.盖州市金属粉末厂
8.营口新创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9.大石桥市乙炔气厂
10.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
11.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