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营口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创建文明城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以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为保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为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市法治建设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18个,省级荣誉74个。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营口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情况,作为全省唯一典型经验专题推荐到中央依法治国办。我市获批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市纪委监委机关荣获全省扫黑除恶斗争集体一等功。市司法局获得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荣获国家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营口市委关于印发<营口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营委发〔2021〕11号)和《中共营口市委关于印发<营口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营委发〔2021〕12号),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任务清单和行动计划。二是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主要领导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对法治建设工作做出批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示范创建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汇报等。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推进法治,牵头研究制定《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程>的通知》(营政发〔2022〕2号)等文件,及时协调解决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全面发动宣传宣讲。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规划,共计18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培训。面向基层群众、机关干部,开展多形式、多载体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受众1400余人次。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庆祝建党100周年”暨营口市法治文化书法作品展,展出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苏士澍、主席孙晓云及省、市等知名书法家的作品146幅。四是加大考核推进力度。先后多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制定《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法办发〔2021〕10号),对全市6个县(市)区、5个园区、40余个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及80余份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考核检查。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明显。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重新印发了市发改委等9个部门“三定”规定。对8个部门、88项权责进行调整。明确365项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核、市级审批”的权限划分。集中梳理35家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共计8460项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事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网上”“全域”式户籍身份证审批管理,被省公安厅列为东三省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单位。加快推进“一网通办”,“网上实办率”达到78.4%,“辽事通”办理率达到88.72%,稳居全省第一位。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涉企许可信息31575条,涉及42个部门,15000户市场主体,审批许可结果反馈19106条。大力推进联合奖惩制度,共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46人,失信企业406户,对8860人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三是持续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不符合《民法典》、不利于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等政策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修改市政府规章1件,拟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修改5件。四是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制定《关于印发<营口市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二个严禁”>的通知》(营委法〔2020〕67号),处理政法系统破坏营商环境干警21人。落实市人大设立“营口民营企业家日”决定,与市工业企业联合会签订《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出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重点任务。开展服务百家企业“五个一”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远程异地诉讼服务。
(三)突出地方特色,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建立立法领导“双组长”制,成立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制定东北地区首个家政服务管理地方性法规《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制定《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三是提高立法起草工作质量。制定《营口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政府令第28号),填补了我市立法后评估制度空白。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共审核文件90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95条,经审核的文件合法率为100%。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营政办发〔2021〕17号)等5项政府重大决策配套制度。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24次、常务会议20次,审议通过各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及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233项。市政府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共50余人次列席市政府各类会议。二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代理政府应诉案件31件,已宣判案件29件,全部胜诉,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约2.9亿元(不含利息)。审核重大协议合同及会议纪要81件,出具法律意见 81 件。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5件,已审结48件,综合纠错率为39.6%。制定《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营口市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法发〔2021〕4号),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序推进。一是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明确市发改委等10个执法部门,共307项涉企检查事项。二是不断提高规范文明执法水平。严把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关口,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考试,共2208人参加考试。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成立全国首家环保涉法“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制定《关于印发<营口市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营公通〔2016〕210号),共接收行政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1起。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共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847家次,检查农村群体性聚餐单位156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16个,抽检食品10541批次,不合格297批次。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监督,对15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43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294户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近200份,对11家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一是扎实推进平安营口建设。高质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成率100%。二是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500余人次,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持续实行“三延三减”便民惠企措施,共办理公证3000余件,接待来访当事人15000余次,登门服务170余次。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共组织集中宣传20余场次,联合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出“护营创安”系列警务,全市主城区刑事发案、治安发案同比大幅下降。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825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0658件。在全省首创“巡回司法所”工作模式,深入社区群众,面对面解答法律难题、现场受理公证、当场调解纠纷。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所,让企业和群众足不出营就能享受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政府职能和治理能力需进一步优化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营口实现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积极谋划编制营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营口“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工作,推动“关键少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全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为争创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摆在突出位置,让“管”跟上“放”的节奏,适应“放”的要求,跑在“放”的前面。要持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切实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三是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四是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效。要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围绕港产城融合发展、“老原新”三篇大文章、民营经济和数字经济、辽河文化产业带、绿色低碳等方面加强立法。要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建设,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
五是整体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要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要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
六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要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和“12348”热线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中共营口市委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