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网站上公开征集《营口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和《辽宁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4号)精神,全面深化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市人社局起草了《营口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着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从2022年8月7日至8月14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到2022年8月14日,未收到意见。
特此说明。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