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营口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二批)

2023/11/01 1.4w 阅读 404 点赞

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144户,返还资金合计9302373元,现予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厅)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2980140

附件:营口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一批)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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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