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关系的通知

2026/07/27 6.9k 阅读 79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告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2026年7月辽宁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营口泰和园分店等4家医药机构主动申请中止服务协议;营口东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因违约中止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名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