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营口市7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的情况报告

2026/05/20 6.2k 阅读 365 点赞

中心领导: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的相关规定,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及各分中心近期受理主动解除定点医药机构4家:其中市本级零售药店1家;鲅鱼圈区门诊医疗机构2家、零售药店1家。大石桥分中心因违约解除定点零售药店3家。

现就相关情况报请中心班子予以审定。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名单》

协议管理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