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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发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2026/05/07 1.1w 阅读 204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防灾减灾日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灾避险应急意识,市政府决定,2026年5月12日12时00分至12时15分进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为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


 二、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鸣放:12时00分至12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信号,1个周期。12时06分至12时09分,鸣放空袭警报信号,1个周期。12时12分至12时15分,鸣放解除警报信号,1个周期。每种警报信号鸣放间隔3分钟。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


 四、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国动办)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




来源 / 营口市人民政府     编辑 / 夏霖

责编 / 李旭 张精兵   制作 / 綦占枢

审核 /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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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